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国家健康科技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推动我区健康科技产业的发展,充分发挥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产业转型升级的撬动作用,根据《中山火炬开发区健康科技产业专项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中开管办〔2015〕169号),现组织开展2017年度中山火炬开发区健康科技产业专项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于11月22日下午5:00前报送至健康基地科技办,逾期不再受理。 二、支持范围 采用事后补助的扶持方式,重点支持国家健康科技产业基地的项目引进、技术和产品的研发与产业化、资质认证等,具体见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 三、项目申报单位条件要求 1、在中山火炬开发区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的法人机构; 2、属于健康科技产业领域的工业和服务业相关法人机构; 3、财务管理机构健全、管理制度完善,经营状况良好; 4、具有较强资金筹措能力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 5、对于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纳入本年度申报企业范围: (1)承担区健康科技产业专项发展资金项目但到期仍未结题验收的企业; (2)未按时间节点履行项目投资协议责任的企业。 6、申报指南要求具备的其他条件。 四、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需填写《中山火炬开发区健康科技产业专项发展资金项目申请表》(见附件2),申请表及相关附件装订成册,一式六份。 相关附件包括: (1)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 (3)项目准入批复、准入评分、项目计划书(项目引进类提供) (4)项目相关批文、认证证书(项目研发与产业化、资质认证类提供);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固定资产清单及发票、租金发票、知识产权证明等有助于审评的证明材料)。 五、联系人 1、经济发展与科技信息局科技服务科:黄家捷,电话:89873806; 2、健康基地科技办:温锦涛,电话:88581576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1. 项目申报指南 2.中山火炬开发区健康科技产业专项发展资金项目申请表 中山火炬开发区经济发展与科技信息局 二?一七年十一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