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认为虫草根本争端尚待解决 本报讯 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网站上公布一则《冬虫夏草用于保健食品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这是国家药监局第一次允许冬虫夏草直接被用为保健食品的原料。业内人士认为,尽管主管部门希望能整治市场,但目前冬虫夏草的一些根本争端尚没有解决,而《方案》的一些提法也不科学合理,该治理措施难免变成空谈。 为企业设10亿元门槛 2009年,卫生部曾发文严禁使用冬虫夏草作为原料生产食品,但对于能否使用冬虫夏草生产保健食品并没有给出规定。但现在市场上到处可见包含冬虫夏草的保健品。 据中国保健协会秘书长徐华峰介绍,以前国家药监局只允许冬虫夏草的提取物被用于保健品生产,但是现在的新规定则表明,冬虫夏草可以作为原料被用于保健品的生产。 《方案》还提到了对企业经营规模的具体要求。在“具有良好的保健食品生产能力”这点上,《方案》要求,“试点企业保健食品工业产品年销售额10亿元以上(原产地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可适当放宽)。” “要求生产冬虫夏草保健食品的保健品企业年销售规模10亿元以上,可能是主管方希望企业规模大一些,便于规范管理吧。”徐华峰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