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府对生物医药产业的扶持政策中,最直接也最有效的表达就是直接以财政资金的形式拿出真金白银扶持产业发展。而考虑到生物医药研发的高投入、长周期、高风险特征,为加速提升生物医药产业的研发能力,特别有必要在生物医药产业实施一般性的“研发税收减免政策”,提供方便的金融服务。在这方面,各国的发展情况如何?有哪些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正在推动的经济发展模式转变和产业转型中,从战略的高度看,中国在2009年出台一系列新医改和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政策的基础上,在2010年将继续出台一系列政策,发展壮大中国的生物医药产业。而环顾世界,我们发现,在金融危机的阴影仍笼罩着世界主要经济体时,作为21世纪最有前途的产业,生物技术被各国作为科技和经济发展的战略重点。其中,生物医药技术更是成为生物技术研究开发的热点。与中国一样,各国其实都面临与那些正在设法保住先进生物科技和药剂公司的发达国家的竞争,为使本国生物产业拥有足够的竞争力,目前世界各国都必须在吸引世界级的药剂公司以及网罗优秀的生物科技人才方面再下功夫。 财政支持,最直接的表达 在政府对生物医药产业的扶持政策中,最直接也最有效的表达就是直接以财政资金的形式拿出真金白银扶持产业发展。 美国作为世界上生物技术最为领先的国家,多年来不断加大对生物产业的直接资金投入。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在生命科学领域所投入的经费从1998年的130亿美元猛增到2005年的279亿美元,占美国非国防研究预算支出的比重由32%提高到49%,在联邦政府的研究预算中仅次于军事科技。美国各州也纷纷加大投入,鼓励大力发展生物医药产业。如:加州设立了30亿美元的州基金,马州2008年首次拨款10亿美元,新泽西州科委明确规定每年4000万美元科研资金中的60%用于支持干细胞研究,引领了生物医药产业的研发方向。 日本是全球第二大药品市场,他们在生物医药产业取得成功的关键是增加生物医药技术的研发投入。日本政府2003年财政预算中,有5千亿日元与生物技术的研发相关;除了政府预算外,47%的科研基金也被用于生命科学项目。日本政府近年来不断加大对生物技术基础研究的投资,重点培养生物技术研究人员,放宽对新药的审查管制,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生物工程企业。至2006年底,用于生物技术的研发费用翻了数倍,达到2万亿日元。 德国政府近年非常重视生物技术的研究发展,2008财政年度,联邦教研部将获得91.87亿欧元的预算,重点资助生命科学和创新技术的研究。早在2001年,德国通过的预算案将生物技术、基因技术与信息技术并列为未来三大科研重点,加大了对生物医药技术的投入力度,投入总额多达30亿马克,比2000年预算增长5%。同时,德国政府专门提供了1.5亿马克的风险基金以加强硬件方面建设。为了开发平台技术(生物信息、蛋白质研究、系统生物学),根据2001年制订的生物技术框架计划,德联邦教研部(BMBF)曾计划在4年时间内为此投入8.6亿欧元。 为了推动法国生物技术的发展,从1991年开始,法国联合有关公司制定了一项生物技术工业的5年联合规划,其中医药保健和化学制剂成为重点开发的领域。根据这项5年计划,私营和政府部门的机构都可申请有关生物技术项目的经费,政府在10年用于生物技术的资金增加了10倍,到2001年,政府对生物技术研究开发的总投入达2.5亿法郎。2001年法国政府正式公布《2002年生物技术发展计划》,决定由国家直接拨款1亿欧元进行开发、研究和创办新企业,并通过信用担保和税收优惠等措施,使生物技术创新企业得到至少5亿欧元的资助。法国2002年的财政预算包括1.33亿美元的生物技术启动资金,其5300万美元作为种子资金,另外的8000万美元作为贷款,使法国生物技术产业从2002年开始崛起。 在亚洲除了日本,新加坡近年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迅速。新加波经济发展局设立了“生物技术投资风险基金”,开始关注生物医药业并向其投资。2000年,政府决定将生物医药作为战略产业给予重点扶持和优先发展,并成立了由副总理牵头挂帅的生命科学部长级委员会。2006年,新加坡将生物医学列为国家第四个“科技发展五年计划”的战略性研发项目,将数十亿经费注入生物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领域。2007年,政府又启动了“生物医药科学概念验证计划”,计划在随后的3年中投入600万新元资助20个具有商业前景的研究项目。值得一提的是,淡马锡控股和政府投资公司这两家新加坡国有投资公司在其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这两家公司一方面给海外的生物公司提供资金,吸引他们到新加坡办厂,另一方面则投资设立新加坡的生物科技公司,其所控制的生物风险投资高达10多亿新币。 除了吸引国际著名大企业在新加坡设立研发中心和加工厂之外,新加坡政府大力招商引资,以促进生物医药产业规模的形成。新加坡经济发展局曾经设立了十多亿新元的生物医药发展基金,以资金、土地和厂房折价等方式与外方合资办厂。自1991年以来,经发局以资金入股的形式累计投入4.36亿新元,支持了大小近百家公司,有力地促进了产业规模的形成。直接投资办加工企业,是发展生物医药产业的另一种尝试,2002年经发局投入1.5亿~2亿新元建成了本地最大的生物制品生产企业,以生产克隆抗体为主,为主要制药公司提供原料和服务,包括培养、纯化、分析测试和质量控制等。 税收优惠,最重要的承诺 考虑到生物医药研发的高投入、长周期、高风险特征,为加速提升生物医药产业的研发能力,特别有必要在生物医药产业实施一般性的“研发税收减免政策”。 据外电报道,近期美国生物医药工业组织(BIO)正向国会议员请求财政援助,以救助在这场金融危机中面临困难的小型生物制药公司。许多小型生物技术公司都没有赢利,并且被这场全球性的衰退严重打击。BIO宣称,在370家生物技术公司中,大约1/3的公司现金流只够维持6个月。目前,BIO正起草一个税务改革提案,通过减免税收来帮助这些公司,直到他们营利为止。 从他国经验来看,结合国情,针对本国公民发病率较高的病种,出台更具有激励性的新药开发税收政策是行之有效的引导手段。美国1983年出台的鼓励罕见病药物研发的特别税收优惠政策多年来就收到了十分明显的效果。 在美国马萨诸塞州拥有百所世界一流的大学和科研机构,如哈佛大学、麻省理工学院等。该州拥有数千位世界级的科学家和数十位诺贝尔奖获得者,具有突出的人才优势;整合了世界一流的生物医药研发能力,科学技术竞争力位居全美之首。为了推动生物医药产业的发展,该州成为美国研发税收政策最优惠的地方之一,州政府2008年还拨款10亿美元发展生物医药产业。这促使该州全年吸引的生物医药研究和投资资金达60亿美元,人均风险基金投资额位居全美首位,总研发开支大约为美国平均值的3倍。 金融服务,拨动心弦的关键指头 现代经济的高速发展,对金融工具的依赖性大大提高,对于生物医药产业来说,能否寻找到方便的金融服务,正成为各国政府间PK的新卖点。 尽管欧洲生物技术产业近年来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与美国相比,双方的差距仍然巨大,美国生物技术公司的平均活动水平比欧洲高出大约60%,在筹集资金方面美国也比欧洲高出5倍,雇员人数是欧洲的2.5倍。缺少一个统一的为欧洲高技术企业融资的泛欧金融中心仍然是阻止欧洲生技公司获得充足资金的一大障碍。然而,由于欧洲生物技术公司近年来表现强劲,双方的差距正在缩小。 美国生物产业的高速发展,离不开鼓励风险投资发展政策的推动。1998~2000年,美国生物技术公司的风险资本数额为31亿美元,2001年生物技术部门筹集资金达到80亿美元,其中大部分来自于风险资本家与社会公共机构投资商。 美国新泽西科委通过给予前期引导资金的形式培育早期的、成长型小企业,特别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公司。新泽西经济发展中心作为商业化企业孵化中心,主要任务是通过给予低息贷款的方式帮助那些技术已经达到一定商业化程度、产品比较成熟的小公司。 在产业融资方面,私人资金、风险投资在近些年德国生物制药产业的发展中起到了关键作用,其结构性的变化对高新技术企业有着重要的影响。 同样在金融方面,法国政府曾应生物技术联合会要求,把减免的研究开发税额在投资l年而不是3年后就返还给投资公司,并废除对雇员享有股票选择权征收社会担保费的规定。 鼓励创新,市场充满期待 对于生物医药这样的高附加值产业,未来产品的市场实现必须在制定政策时予以考虑。 美国在生物医药产品的市场准入上制定的优惠政策,被各国效仿。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对于采用生物技术生产出来的药品与传统药品给予平等的待遇;同时,延长生物药品专利保护期限,从17年延长为20年,且专利申请接受后立即生效;FDA还制定了一系列旨在帮助创新性技术投入应用的政策,这将极大地鼓励新产品的创新速度。 日本政府早年宣布,将下大力气培育生物产业,把生物产业作为国家核心产业加以发展,以实现“生物产业立国”的战略目标。这是日本继汽车和信息产业之后,首次明确将生物产业也纳入国家战略发展产业的范畴。日本政府为了促进基因制药的研究及生物技术风险企业的培育,出台了一系列有关政策。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当年日本政府成立了以首相为首的生物技术战略会议,并颁布了长达200余页的生物技术战略大纲,其中详细阐述了具体的战略重点及实施计划。战略大纲中提到的有些具体计划后来列入政府重点开发项目。如国立癌症中心及国立循环器官疾病中心建立了针对相关疾病的蛋白质组研究计划。 还有些国家在扶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中,将产品价格也考虑在内。比如法国为了鼓励制药企业开发新药,尤其是基因技术和生物技术产品,前两年改革了对新研制药品价格的管理程序,允许制药企业自行确定新药价格。 国际化,是对手也是朋友 为了保持自己的领先地位,与其与高端对手竞争,不如结盟。这表明了欧洲生物技术公司正在走向成熟,因为它们已不再将同行仅仅看成是竞争对手。 欧盟委员会前主席普罗迪早年曾提出,欧盟要在10年内与美国在生物技术领域相抗衡。为实现这一雄心,丹麦等国在成功打造医药谷的基础上,又提出了波罗的海生物技术合作计划,建设斯堪的那维亚一波罗的海生物医药带,这是波罗的海地区一个新的、打破地域的生物技术合作计划。这个计划包括了爱沙尼亚、拉托维亚、立陶宛、德国、瑞典、挪威、冰岛、芬兰、波兰和丹麦等国家。这个计划的目的是创建一个研究和教育的论坛,实现相互借鉴和人才流动,促进整个地区生物医药技术的发展。 近年来,欧洲生物技术企业出现的另一显著变化是行业内结成联盟和伙伴关系的公司逐渐增多,在数量上已经超过了与大型工业集团或大型制药公司结成的联盟,这样做主要是出于战略考虑,因为可以形成优势互补,充分利用别人创造的经验和技术,从而达到迅速扩大经营规模,增加收入,占领市场等目的。 另外,生物技术公司相互之间结成联盟或伙伴关系的增多,也表明了欧洲生物技术公司正在走向成熟,因为它们已不再将同行仅仅看成是竞争对手。一个最显著的例子是德国公司通过大规模的相互投资,已经与许多美国公司建立起了伙伴关系。 另外,从分析来看,日本在生物技术的开发上仅次于美国,关键的一点是日本在发展生物技术产业方面特别注意不断加强世界市场的开拓,进入欧洲和亚洲市场。日本政府通过各种财政手段的支持,已经在美国设立了200多个生物技术研究开发机构。 尊重我,也尊重我的知识 生物技术产业的支撑有赖于大学等研究机构不断推出新研究成果,只有将成果及时转移至相关企业,才能实现产业化。 美国生物医药产业政策主要体现于两部法案中:一是《生物技术未来投资和扩展法案》,该法案充分考虑到生物医药产业的特殊性,通过政府修改赋税制度,极大刺激了研究和投资生物医药的积极性,从而弥补了过去《内税法典》中关于净运营损失(NOL)的规定对生物医药产业的不公平性的现状;二是《州政府生物技术议案》,该议案囊括了美国所有州政府的生物技术工业发展战略,其目的是为生物技术公司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促进生物技术工业的发展。这两部法案不仅拥有法制化程度高的特点,而且还体现了偏重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关注中小型制药企业以及注重人力资源等方面。 日本在出台的知识产权战略大纲中明确提出了对生物技术相关专利的快捷审核、审核标准的国际化以及促进大学发明技术向民间转移等有关措施。将严格执行蛋白质专利的审核条件,同时又明确了再生医疗领域相关技术也可申请专利的重大举措。从专利政策角度对正在崛起的生物技术产业给予有力的扶持。 在德国,专利可为技术成果的产业化提供20年的法律保护。在专利有效期之内,第三方可与专利所有者协商以许可证的形式使用发明成果。良好的专利转让环境极大地激励了德国生物技术企业申报专利数量的上升。其中,在2001年,德国生物技术企业的专利申报数量比1999年增长了8%,授权也增长了173%。 新加坡经济发展局认为,新加坡重视保护知识产权并拥有完善的执法机制和良好的研发和风险投资环境,使其成为在生物医学领域取得成功的关键因素。 生物技术产业的支撑有赖于大学等研究机构不断推出新研究成果,只有将成果及时转移至相关企业,才能实现产业化。美国大学普遍设有技术转移办公室、大学科技园。各个技术转移机构充分掌握了市场和企业的需求,对所需的转让专利和技术的价值进行科学评估,在此基础上寻求合适的企业进行技术转移。一系列的程序和过程都是在技术转移专业咨询委员会组织高水平的专家、律师和企业家共同参与下进行的,因此大学科研成果转移的能力强,技术转化的时间短,技术转移机构也能获得很高的利润。日本主要大学虽然相继设立了技术转移机构(TLO),但其功能远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普遍缺乏创新的经营管理人才。 政府在培育类似生物医药这样的创新型产业的过程中,应不单纯追求利润增长,更要关注产业能否给本地区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如加州在支持Amgen公司过程中,就明确规定有一部分资金用于公司员工招聘和培训;马州每年有1000万美元资金用于人力资源培训;为了吸引优秀人才到中小型生物技术企业工作,新泽西科委专门设立了人才基金,为他们提供良好的薪酬待遇。 |